4、供电组(人数2人):由广东省广电集团佛山供电分公司负责。主要任务是:
(1)保障佛山“分部”、三个“指挥所”和“分部”负责防守堤段(即桩号16+280~33+400和44+750~61+285共33.655公里)的抗洪抢险所需的电力供应。
(2)每年汛前对“分部”负责防守堤段沿线的供电线路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电力供应。
(3)在抗洪前线组成一支供电抢修队伍,以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
(4)解决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
(5)协助各“指挥所”做好抗洪抢险队伍驻地照明供电。
5、通信组(人数3人):由市电信局负责,分别由电信局、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各派一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够的通信设备供前线抗洪抢险使用,确保抗洪抢险时的通信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光纤网络)。特别是要确保“分部”与“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三个“指挥所”、部队指挥部(设在芦苞镇)的通信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人数3人):由市卫生局负责。主要任务是:
(1)负责组织落实“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抗洪抢险队伍医疗救护点的设置及力量配备。
(2)建立前方医疗救护点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络措施。
(3)保证供应前方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医疗器械。
(4)组织做好“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当北江大堤出现万分危急情况时,接到“前抗总”发出下游安全转移的紧急指令后,各区应立即指挥各自管辖的街道办(镇),按事先制定的“安全转移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安全转移预案》包括转移信号发布、路线、地点和生活安排等内容,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街道办(镇)分别制定,每年汛前按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订,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
四、工作指导原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分部”按“前抗总”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努力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二)、“分部”在向“前抗总”负总责的前提下,各“指挥所”应全力做好防守地段抗洪抢险所需的一切工作,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部”研究解决,“分部”确实解决不了,再上报“前抗总”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