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二月九日
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治污保洁工程的着眼点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增创我市发展新优势,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环境质量的改善,实质上增加了社会大众享有的环境利益,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实施治污保洁工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执政水平,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总任务,针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政府引导、社会联动,以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为载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目标
继续实施全市珠江综合整治工程和蓝天工程计划。抓好全市重点流域水质保护,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继续保持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的良好现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工作,到2005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到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80%以上。加强对佛山水道的治理,到2005年达到“不黑不臭”的目标。认真解决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到2005年全面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到2006年,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80%,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削减排污量为重点,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对污染严重的建材行业进行污染控制,治理二氧化硫和粉尘。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电厂脱硫工程,推进技术进步,大力推广新型燃料的使用,控制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硫。加强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投资14亿元,建设我市天然气管网工程。到2005年,建立完善的酸雨监控网络,全市酸雨频率比2000年减少二十个百分点以上。强化山区生态屏障的战略地位,以保护为重点,建立多元化的生态功能区,同时要加快受损环境生态恢复治理示范区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强化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各区要重点加强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对辖区内的各饮用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依照法规要求进行审批;在2003年年底前关闭临江采石场及整治不达标的中小型污染性矿山,并做好复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