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4年1月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0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渡过平安、祥和、喜庆的节日,市政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和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各部门领导必须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负责,抓好落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清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区、各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精心安排部署元旦、春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迅速开展春运道路交通、旅游景点和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检查,尤其要加大力度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的治理整顿,坚决查处各类船舶违章行为,对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临时码头和临时卸货点,要坚决予以取缔。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请各区将检查情况于12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安委会。
三、加强节日值班。各区、各部门要制定节日值班表,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遇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四、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办明电〔2003〕29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于2003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分别对各区及有关单位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黄维郭(副市长)
第一小组组长:李坚(市经贸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由市经贸局、总工会、质监局、建设局、安监局各派一人组成,负责检查顺德区。请佛山日报社、佛山电视台派记者参加。联系人:市安监局林凯军,电话:8399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