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佛山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进入秋季以来,我市一些地方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10月20日,禅城区南庄镇华星化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烧伤1人。10月28日,顺德区乐从镇穗华家具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50平方米。高明、三水、南海等地也发生多起火灾,幸得及时扑救,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深入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 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根据本地方本单位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市政府决定自今年11月到明年2月为全市消防安全特别防护期。为做好这一时期的消防工作,市政府由市消防联席会议进行组织、部署和落实,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承担。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制订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主管领导亲自抓,全面掌握辖区内消防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制订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部署好本地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各部门要联动负责,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特点,制订具体的消防工作计划,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