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深入实施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教兴粤”,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并结合佛山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理论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06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规律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建立和完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相沟通衔接的,满足人民多种学习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二、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05年,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教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开放的、结构合理、相互衔接和沟通的现代教育体系,使佛山成为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全省领先、教育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的教育强市。各区、镇的具体目标为:
(一)2005年,各区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区的验收(南海、顺德两区在2002年已评为广东省教育强区)。
(二)2004年,顺德区所有的镇(街道办事处),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的验收;2005年,南海区、禅城区、三水区所有的镇(街道办事处)以及高明区80%的镇(街道办事处),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的验收。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区必须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突破口,以建设优质学校为主要任务,坚持“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层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政府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尽快缩小校际间、区域间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三、建设教育强市的具体措施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