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要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新建项目要按照《
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备建筑消防设施,要落实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施完好使用。
5、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单位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应会同警务区民警对辖区单位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要每周进行一次。
6、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
要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宣传栏等,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7、建立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完善的消防业务档案是社区消防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的保证。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要全面掌握好辖区单位消防基本情况,熟悉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等,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具体建档项目见附件三)。
(二)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任务
1、编制城镇消防规范
各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城镇消防规范建设与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一是抓住当前各地调整城镇总体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编制工作;二是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三是提高规范编制水平。城镇消防规范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范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规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2、健全城镇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成立防火工作机构。各镇要在镇安委办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加挂防火安全办公室的牌子,安排2名以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公用品,提供办公经费;村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村委会、生产合作社、治安联防队,负责协调和组织本辖区开展消防工作。二是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由镇政府与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三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落实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会议、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消防训练、灭火演习、消防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