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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整合路桥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反映。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佛山市整合路桥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路桥建设的步伐,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第三大城市建设,决定对我市路桥收费站进行整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路桥收费现状
  全市经省政府批准的路桥收费项目49个,其中:非经营性项目14个;经营性项目35个。设立的收费站46个,且大都设在车流量较大的干线公路和区与区之间的交界处。
  二、整合目标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我市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过多过密的收费站,已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影响了地区竞争力的提高。为此,必须对路桥收费站进行整合。一是要大幅度减少过多过密的收费站点,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二是要解决历史上在路桥建设方面遗留的债务问题,保障原有投资者的利益;三是要建立一个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我市干线公路规划网的实施,实现“30·15”目标(即市中心到各区中心只需30分钟,各区中心到各镇原则上也只需30分钟,市和各区中心15分钟便能进入高速公路网)。
  全市设立的 46个收费站,已撤并4个,现有42个收费站。撤销城市中心路段收费站27个;保留与周边市交界处收费站15个;同时,增设1个收费站;并争取省支持,在与周边市交界处现有的收费站中调整3个单向收费点;在广佛、佛开、广三、广珠西、广州环城高速佛山段入口处设19个次票代收点(详见附表一、二、三)。
  三、整合措施
  在尊重历史,保证原有路桥项目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还贷资金运作通畅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政府补贴,分级负责,各自还贷”的运作方式,实施路桥收费站整合。
  (一)设立“撤站还贷专项资金”。对本地机动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对外地机动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次票。
  “撤站还贷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已发生路桥项目的贷款和投资(年票及次票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四)。
  (二)设立“公路建设资金”。计划每年由市、区财政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共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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