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方案的主要措施和政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综合整治珠江,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是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增创环境新优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紧迫任务。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好我市的水环境,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打造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的前提条件。景色优美、生态功能健全的水环境是小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思想高度,提高对做好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依期完成整治任务。要在全市各级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中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环境也是生产力的意识,在决策中,将环境资源作为前提条件加以考虑,综合决策。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市和各区政府均须设立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已与各区政府签订了珠江综合整治责任书,各区政府必须将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办)、各职能部门和各重点企业。把综合整治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珠江综合整治责任,党政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对本方案中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监督管理,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解决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区在组织实施本方案同时,要根据当地实际与需要,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强化流域(区域)环境管理的流域协调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政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制定跨市、跨区水质达标管理办法,实施上下游、左右岸的整体联动。
(四)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的原则,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通过修订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用行政、经济手段推行节约用水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防治从侧重污染末端治理逐步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在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水平,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的用水量。通过产业梯度转移,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在水污染负荷过重的地区,严格控制单位产值耗水量高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通过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阶梯式水价等措施,实现水资源有效配置。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级政府要逐步提高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投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禅城、南海、顺德也要每年各安排3000万元,三水、高明两区每年各安排1500万元作为水环境整治专项基金用于水环境污染治理。要制定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扩大开征面,按谁投资、谁受益和保本微利的原则,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建设、经营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