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煤场经营前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原(散)煤、煤矸石、粉煤以及煤泥均被列为高污染燃料,属于逐步被淘汰的能源,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区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市场本身对能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我市的部分陶瓷企业改烧油为烧气后,产品表面杂质减少,成品率提高,颜色均匀,提高了产品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随着我国加入WTO,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对能源结构的转变将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市区乃至周边城市的煤炭经营都不是长久之计,不久的将来逐步退出市场。
但由于近两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回升,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擅自改烧油为烧煤,而使煤炭市场呈现暂时的好转,这些煤炭经营企业便抓住机遇进行掠夺式的经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群众怨声载道。因此,建议尽快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消违规、违法、非法经营煤炭的企业,扭转煤炭经营秩序较为混乱的局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还群众一个清洁的环境。
三、对煤场的清理整顿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以及《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11月22日佛山市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职能部门就煤场的清理整顿问题召开的协调会议所达成的共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由于汾江沿岸的煤场分别归属于佛山市区和南海市,因此清理整顿工作应由佛山市和南海市的环保局、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水利局、海事局组成联合工作小组,佛山市环保局和经贸局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从组织上保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今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由联合工作小组召集全部煤场经营业主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二)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原则,在突出重点,优先整顿重点污染源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对沿岸的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1、首先在今年年底前,由佛山市经贸局组织,对未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的佛山市水运公司联讯分公司煤场及佛汽集团二运分公司煤场实施关闭。对佛燃公司煤场的关闭工作安排在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