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对汾江沿岸煤场进行清理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二、煤场的经营现状及前景
  (一)我市的工业用煤市场情况
  我市工业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以煤和油为主。据统计资料,佛山市全市1999、2000、2001年工业原煤用量分别为:297万吨、336万吨、324万吨,其中市区分别为20万吨、26万吨、37万吨。目前,市区551台锅炉和工业窑炉中有64台是燃煤的,而燃煤的锅炉和工业窑炉中的约80%分布在纺织印染行业中。
  (二)有关能源利用和发展政策
  为了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对此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进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禁止销售、使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对广东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能源结构,限制使用高含硫量的燃料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目前,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虽有所减缓,但空气质量在全省还是最差的几个城市之一,其中特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而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是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来源(通过物料衡算产生污染物的比较得出,相等热值的燃煤与燃油相比,SO2的排放量为1.1倍;而烟尘排放量为20.94倍)。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能源政策和节能方式,实施《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合理利用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广东省正在筹建液化天然气试点工程,并已被列为省二十一世纪首批重点工程。根据该工程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我市的一期建成供气时间为2005年4月1日。目前,配合此工程的佛山市燃气规划即将出台。天然气的开通将为我市的能源优化工作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佛山市区的能源优化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中,“清洁能源工程”拟在今年“四区”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推广。而且按照《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计划》的要求,到2006年第三产业的窑、炉全部使用天然气作燃料,作为市区支柱产业的陶瓷及纺织行业到2006年的燃料气化率分别要达到100%和6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