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2003]31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联系问题的通知》(佛府办[1991]190号),建立了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挂钩联系制度,制定了对口联系的办法。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市政府经研究,同意对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重新调整对口联系单位
具体安排为:市环境保护局、市台湾事务局对市民革;市司法局、市经济贸易局对市民盟;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对市民建;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对市民进;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局对市农工党;市外事侨务局、市民政局对市致公党;市科学技术局、市建设局对市九三学社。鉴于工商联已经市政府批准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这里不再安排。
二、健全对口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