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

  委托区一级管理
  21、国家八六三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
  委托区一级管理
  22、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委托区一级管理
  23、举办技术交易会
  委托区一级管理
  24、科技成果登记
  委托区一级管理
  25、市科技贸易机构设立
  委托区一级管理
  2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委托区一级管理

21、市卫生局

  一、审批核准事项
  (一)审批3项
  1、母婴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从事结扎手术、从事终止妊娠手术)
  交由区一级管理
  2、医疗机构设置(一级医院及不满100张床位的单位或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及执业登记
  委托区一级管理
  3、母婴保健执业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区级医疗保健机构)
  委托区一级管理
  (二)核准4项
  1、卫生许可证[各区管辖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易设于各区地段的连锁店]
  委托区一级管理
  2、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技术合格证(医疗单位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医疗单位从事结扎手术人员、医疗单位从事终止妊娠手术人员)
  交由区一级管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技术合格证(区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人员)
  委托区一级管理
  3、执业医师注册(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
  交由区一级管理
  4、护士执业注册
  交由区一级管理
  二、初审及日常管理事项2项
  1、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委托区一级管理
  2、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委托区一级管理

2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审批核准事项
  (一)审批1项
  1、设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委托区一级管理

23、市民政局

  一、初审及日常管理事项1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