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7〕59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07年12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工作的意见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05〕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特约人员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特约人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是健全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创举,是加强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是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有效措施。实行特约人员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特约人员工作,有利于拓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知情渠道,更加有效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自身建设,培养和锻炼一支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有利于国家机关在作出重要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约人员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特约人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特约人员工作,逐步拓宽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发挥特约人员的作用,不断推进特约人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