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四、规范财政财务运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严格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乡镇本级收支预算。县级财政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明确预算编制的重点,督促乡镇做细做实本级预算。乡镇财政要将属于本级财政的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完整性。

  (二)规范预算执行。乡镇财政要协调税务机关和非税执收机关,强化财政收入征缴,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强支出管理,按预算、按进度、按用途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要将安排用于乡镇的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资金,及时通知乡镇并拨付到位。要严格执行乡镇采购支出管理制度,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加强乡村两级债权债务动态监管,禁止举借新债或为债务行为提供担保;同时,要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性支出,积极筹集资金,努力化解乡村债务。要认真做好乡镇财政决算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乡镇财政收支情况。

  (三)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乡镇财政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户设置、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统一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格式标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要切实履行对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深化财政改革。要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公务卡等各项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乡镇财政要积极推进预决算、重大支出事项、债权债务等信息公开,指导、督促村级财务公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乡镇财政与省、市、县财政直接联系的信息通道,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展网络化指导和监督,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一)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各县(区)要按照《预算法》和《四川省乡镇财政建设五年规划》的要求,在2012年12月底以前,设立独立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编制和人员;乡镇财政所及其人员实行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的管理体制,以确保乡镇财政能充分履行职责。各县(区)要按照《四川省乡镇财政所办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强财政所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标牌标识等规范化建设,改善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