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数字化城管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及分工
一、机制建设组。由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中心及三区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制定《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负责专家咨询组的建立以及与各专业组的衔接。制订和完善信息受理员、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监督考核制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等制度。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建议方案和考核标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软、硬件系统的环境建设。
二、技术支持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公安、财政、住建、国土、机关事务管理、信息中心及三区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建设技术方案的制定、硬件采购、软件系统开发等。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统一形成快捷高效的联动和互动服务方式,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数据的处理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明确事件(部件)责任主体,编制《指挥手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办(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三、数据采集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公安、国土、民政、信息中心、三区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城市地理数据普查、部件(事件)普查与现场调研、网格划分、部件测绘定位等工作。要依照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
四、后勤保障组。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编办、财政、人社、城管、机关事务管理、三区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审核技术标准,组织技术方案论证和备案,组织对数字城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制定机构、编制和人员方案,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界定资金渠道以及对现有的城管执法体系进行调整。调整落实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