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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京市科技创新政产学研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4、推动建设联盟合作平台。鼓励建立成员之间的各种类型技术创新创业战略联盟,激发合作内在动力,提升创新合作层次,拓展合作空间和领域,集聚各方资源联合创新,实现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与金融资本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无缝对接”,在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成果孵化、技术转移、创新成果产业化、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建设平台、开展合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5、有效组织科技创新共同发展的研讨会、主题论坛。对科技创新工作中共同关注的课题和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协调解决其他有关问题,探索区域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模式。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组织构架

  联席会议主席由市委书记朱善璐、市长蒋宏坤担任;常务副主席由市委副书记陈绍泽、副市长王咏红担任。另聘请若干驻宁著名高校、院所、企业负责人担任副主席,特别聘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国家有关部委司局、省政府相关厅局等担任特邀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政府各相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局长黄敏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委办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各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及协调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领导交办的工作和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处长(或办公室主任)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成立咨询委员会。 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联席会议的联系沟通、信息发布、有关项目论证等专项工作。

  五、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每半年 1 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内容为: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讨论科技创新工作的形势和发展状况,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向联席会议通报。涉及其他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需要协调重大事项,应当提请联席会议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统筹研究、协调。

  3、对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意见,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与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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