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南京建设的意见
(宁委发〔2008〕2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南京增创“五个竞争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南京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诚信南京建设的重大意义 我市诚信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02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2〕121 号),通过加快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了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建设;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同时,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还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滞后,信用信息开放度低、征集机制尚未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薄弱,信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社会诚信意识比较淡薄,诚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
诚信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加快诚信南京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也是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快诚信南京建设,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有利于加快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促进服务经济高端化发展;有利于优化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强化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动力转型、发展方式转轨。当前,诚信南京建设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南京人均GDP已超过6000美元,进入了信用经济加速发展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键期。我们必须遵循信用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前几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诚信南京建设,增强各类要素凝聚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为南京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机遇意识,把诚信南京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扎扎实实推进,不断提高诚信南京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诚信南京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