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8〕1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并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人事局、司法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全面深化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6月3日
关于全面深化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全面深化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加快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一轮发展期,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新一轮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加快发展和推进法治南京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崇尚法律、遵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