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池慧强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21号)
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池慧强等5位同志拟任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赞信联〔2011〕35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池慧强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都户信用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王立国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北坪信用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三、核准王瑞贞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河信用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赵欣利赞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城信用社主任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