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事件快速调查处理
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商标管理部门牵头开展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的快速处置,随后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有关工作,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由公平交易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依法处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追踪源头,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⑵通报咨询奥组委及相关部门
通报奥组委等相关部门事件原因,评估事件造成的危害及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并请为事件处置提供咨询。
⑶新闻发布
根据区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市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意见,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市(区)级信息及新闻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并向社会发布信息。
⑷后勤保障
根据区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市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意见,由财装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负责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七、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各分(市)局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及其隐患。
(一)责任报告单位
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主要包括市、区两级工商各职能监管部门。各报告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各报告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隐患,应当及时向市(区)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应当立即向市(区)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市(区)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或通报。
(三)报告内容
责任报告单位应报告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侵权数量及涉案金额、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责任报告单位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提交终结报告,报告事件的发生原因、应急处理过程、权利人权利救济情况或意见、事件定性结论、事件原因分析、经验教训、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以及完善的建议和措施。
八、后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