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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工商标发〔2008〕76号)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局:
  随着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日益临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贯彻落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的通知》(商标综字[2008]第91号)文件要求,结合青岛实际,市局制定《青岛市工商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旨在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奥标侵权事件的风险与危害,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合作伙伴等相关法定权利,现将该预案下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工商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青岛市奥林匹克标志及相关权利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综合处理突发侵犯奥标事件的辖区控制力,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奥标侵权事件的风险与危害,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合作伙伴等相关法定权利,树立奥运会伙伴城市良好形象,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域内奥林匹克标志特许经营、合作、赞助、供应、消费等流通环节中突然发生或可能突然发生的足以危害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相关法定权利,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奥标侵权事件,主要包括:
  1.涉及在国际上造成影响恶劣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
  2.重大突发性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危害青岛城市形象或声誉的事件;
  3.奥运会帆船赛场、奥运签约饭店、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等周边发生的较大范围或重大、恶劣性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现象;市内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周边发生的较大范围或重大、恶劣性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奥帆赛进行及筹备期间和主要节假日期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
  4.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奥组委、奥帆委交办或转办的与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的紧急控制与处理任务。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全程控制
  各相关部门应遵循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核心的全过程预防和控制原则处理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对可能引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的各个环节和因素进行危险性分析,采取措施预防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的发生。
  2.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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