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禽蛋副食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青工商市发〔2007〕126号)
各分(市)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实行入市备案制度。坚持市政府“入市备案、统一换证、集中批发、品牌销售、合同约束、加强监管”的原则,实行定点屠宰、“厂场挂钩”制度。凡是进入青岛市区销售的生猪肉必须是经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厂的生猪肉,必须进入由政府确定的批发市场加盖检疫检验章,实行“一猪一证”,才能进入零售市场销售。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工商所市场专管员坚持每天进行市场巡查,严格落实生猪肉监管“三项制度”、“六项措施”,认真检查上市生猪肉是否具备检验检疫单,要求经营业户统一悬挂营业执照、生猪肉销售明示牌;二是紧紧抓住查验换证、集中批发“两个关键环节”,突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大中超市、城乡结合部和场外非法批发等重点部位,加大对生猪肉市场监管,严厉查堵经营销售无检疫证明、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