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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综合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要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既要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又要加强协调合作。市市政局作为我市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各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切实帮助各县(市、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各县(市、区)城市垃圾处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运营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把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管理收费和宣传监督等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要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选择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问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者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实行情况报告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半年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牵头部门要做好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并在每年 7月 15日前、1月 15日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报市市政局,由市市政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
  贵港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

牵头部门
  或单位

配合部门

一、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

促进源头减量

制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贵港市发改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商务局

制订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贵港市工信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

研究提出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包装物强制回收政策,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贵港市商务局

贵港市发改委、市政局

制定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管理办法,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贵港市商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农业局

组织制订清洁能源实施计划,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

贵港市发改委、工信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住建委、环保局

制定宾馆、餐饮一次性用品使用管理办法,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贵港市商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卫生局、环保局

推进垃圾分类

指导和帮助各市县区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特性及其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逐步推行垃圾分类。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制定建筑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贵港市市政局

 

开展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

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实施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港市发改委、商务局、卫生局、市政局、环保局

加强资源利用

制定鼓励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贵港市商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局

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贵港市发改委

贵港市市政局、环保局、工信委、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

组织开展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

贵港市发改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工信委、市政局

二、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规划引导

编制全市“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基本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

贵港市发改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住建委、环保局

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项目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贵港市发改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住建委、环保局、国土局、市政局

修改完善有关法规,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贵港市国土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市住建委

出台我市垃圾处理及环卫装备设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计划和促进我市环卫设备技术发展意见,鼓励发展我市环卫设备产业。

贵港市工信委

贵港市市政局、发改委

完善收运网络

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环保局

实施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环保局

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环保局、工信委、财政局

选择使用技术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评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经评估后方可推广使用。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

指导和帮助各县市区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 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贵港市环保局

贵港市发改委、市政局

加快设施建设

编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工作五年工作规 (计) 划,切实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县市区要加快以生活垃圾处理、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住建委、环保局

二、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提高运营水平

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示范单位,制定运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高质量运行。通过示范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水平。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发改委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行单位月报制度,运行单位要按月向市政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环保局

加快存量治理

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垃圾处理设备不达标排放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制订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环保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

完善法规标准

协助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标准。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环保局

开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工作。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环保局

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与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指标体系的衔接。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商务局、统计局

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巡查制度,规范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置。

贵港市市政局

 

严格准入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及环卫设备供应商准入制度,严格垃圾处理及环卫设备企业准入条件。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设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

建立评价制度

加强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垃圾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

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垃圾处理设备不达标排放风险评估办法。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保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贵港市市政局、环保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研究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贵港市环保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监测,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二噁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示。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环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拓宽投入渠道

推动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

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环保局

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城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建设。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

改善工作环境,完善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贵港市市政局

贵港市人社局、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激励机制

研究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补贴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

贵港市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地税局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盛放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

研究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补贴机制。

贵港市工信委

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健全收费制度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指导和帮助各市县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贵港市物价局

贵港市市政局

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贵港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

保障设施建设

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贵港市国土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住建委、市政局

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项目环评审批。

贵港市环保局

贵港市发改委、市政局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提高创新能力

加快国家级和区域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重点突破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沥液处理、臭气控制、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等关键性技术。组织实施生活垃圾生物质燃气利用成套技术装备和大型生活垃圾焚烧设备研发,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

贵港市科技局

贵港市工信委

实施人才计划

制定城市垃圾处理从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培训。

贵港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环保局

继续办好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贵港市教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地方责任

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把生活垃圾处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贵港市市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监察局、环保局

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责任过错追究办法,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贵港市监察局、县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局

加强宣传教育

在中小学教学中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处理知识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

贵港市教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国土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

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

贵港市委宣传部、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广电局、贵港日报、市政局

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形成有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贵港市委宣传部、县市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市政局、广电局、贵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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