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接收市直医疗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项准备,商举办医院提出资产核查划拨的具体方案。组织其编制、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提出理顺管理体制的具体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发改、编制、人社、卫生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通力配合,按照国家医改的相关政策,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和政策衔接,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关系的健康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的理顺工作涉及到财政补助机制的调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规定,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的资金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
(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工作的宣传;对承办社区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稳定。
(四)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坚决防止借理顺之机突击进人、侵占国有资产等现象的发生。
请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细化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的管理方案。
附件:贵港市纳入第三批综合改革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序号 | 举办属性 | 单位名称 | 举办单位 |
1 | 市直公立医院举办 | 港北区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
2 | 市直公立医院举办 | 港北区西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贵港市妇幼保健院 |
3 | 市直公立医院举办 | 港北区石羊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贵港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
4 | 市直公立医院举办 | 港南区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贵港市中医院 |
5 | 城区公立医院举办 | 港北区三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港北区人民医院 |
6 | 城区公立医院举办 | 覃塘区覃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覃塘区人民医院 |
7 | 城区公立医院举办 | 桂平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桂平市妇幼保健院 |
8 | 城区公立医院举办 | 桂平市城北区卫生服务中心 | 桂平市疾控中心 |
9 | 城区公立医院举办 | 桂平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桂平市中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