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担广元市天然气公司和广元市油气投资股份公司行政管理职责。
(十)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会议组织、政务信息、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和政务接待等工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产业发展科
编制全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策划包装;负责协调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工作;负责天然气用气指标争取;负责天然气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天然气行业安全管理和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承担天然气勘探开发和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园区规划选址和环评、安评、水土保持等工作;拟订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征地拆迁科(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科)
协调天然气勘探开发、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和园区建设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承担广元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招商引资科
拟订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承担项目的筛选、储备、推荐、宣传、洽谈签约和协调服务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委,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纪委和机关党委按市委规定设置;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