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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市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市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十八)承担广元市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广元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广元市低碳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二)政策法规科(价格监测科)

  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政策、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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