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调查与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调查与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输入说明
一、本表为A3文本,整张表已形成固定格式,空格内输入自动形成宋体9号字、居中、自动可换三行,报送单位、签名和日期输入均为仿宋体12号字,各单位在输入时务必不要另行调整和修改。
二、表中栋数、内环线内、内外环线间、外环线外、高层、多层、裙房、玻璃幕墙类型、自查整改情况的各栏所有空格内,均务必输入“1”予以表示。
三、表中序号以阿拉伯数字按自然积数顺序表示;层数、高度、平方米均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后保持1位数。其他栏的空格中均用简体中文表示。
四、表中房屋使用性质栏内,应按照调查表中明确的选项名称予以输入。
五、每一个序号所对应的所有横向方格内,只能输入一个房屋建筑具体内容。
六、高层或多层和连体裙房都有玻璃幕墙的,应按高层或多层输入;若高层或多层无玻璃幕墙,只有连体的裙房有玻璃幕墙,则只按裙房输入;有玻璃幕墙的裙房是独立的,则按裙房输入。
七、玻璃幕墙类型中,只要单体建筑中有其中之一类型的都应选择输入;组合幕墙栏指凡属玻璃与金属板材、与岩石板材或与陶土板材的组合型均统称为组合幕墙,若属组合型,则选按组合幕墙输入。
八、隐患存在类别栏内均按照《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自查整改情况表》中的隐患检查科目,只要在该科目中有隐患问题之一的,则应在对应科目栏内选择输入。
市玻璃幕墙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2
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调查与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汇总单位: 区(县) 本表输入人签名: 区整治办主任签名: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