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体育局等集体和范一明等个人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苏府〔201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机关及公务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苏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实践中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市机关和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决定对苏州市体育局等30个集体和范一明等63名个人分别给予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二等功集体及个人名单
(排列不分先后)
一、集体二等功30个
苏州市体育局
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苏州市档案局(馆)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苏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苏州市公安局警卫处
苏州市公安局警务创新创意办公室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分局
苏州市公安局金阊分局治安大队
苏州市公安局平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
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禁毒科
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港市民政局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常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太仓市公安局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吴中区纪委、监察局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