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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是加大农村保险业务创新力度,建立“信贷+保险”的银保互动机制。各保险公司要探索以行政村或乡镇为投保单位,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保险保障计划,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旅途安全、意外伤害等小额保险服务。鼓励各保险机构探索开发费率低、保障适度、投保理赔简便等符合农村经济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积极拓展农、林、牧、渔保险、农民简易人身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鼓励各保险公司加强与涉农银行业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发新型的“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农村保险与农村信贷有效结合的银保互动合作机制,破解农村贷款困境。同时,扩大农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二)建立广覆盖的现代化农村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有序竞争的多元化支付结算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的科技化、电子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ATM、POS机具在农村地区的布放,促进银联卡在城乡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网通用。要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小额支付通存通兑业务发展,积极推广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卡等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畅通农村资金支付清算渠道,实现农村结算服务现代化。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推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民工银行卡等,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逐步普及医疗卫生、商业保险、社会保障、财富管理等网络化交易。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面向农村养殖户、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主体推行支农、惠农信用卡。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在农村地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使用支票。
  (三)加强国库管理和业务创新。各级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根据当地财政金融业务发展以及保障民生的需要,主动参与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等各项重要改革,积极协助人民银行办理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多种政府补助资金项目的直接支付业务,并使之常态化。积极开展国债及国债知识下乡活动,推动农村国债市场的较快发展。加大国库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库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
  六、整合金融财税政策,建立促进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一)充分发挥货币与信贷政策工具作用,加大支农惠农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对金融支农的杠杆作用,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和其他涉农贷款。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较多、贷款管理完善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安排支农再贷款。二是积极运用再贴现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短期再融资支持。三是继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对涉农贷款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实行有差别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贷款占比下降严重或经营偏离“三农”领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加以调控,引导其信贷投放更为审慎。四是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完善涉农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合理调整或降低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利率,切实减轻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五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资,不断增强资金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认真落实农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信贷与保险合作方式,转移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继续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道德风险。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在优化政策环境、改善法制环境的基础性作用,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秩序;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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