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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公布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一、烟筒屯镇东土城子城址:
  总面积53000平方米,东墙长170米,南墙长284米,西墙长165米,北墙长336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
  重点保护范围:南部以城墙为基准,向外延伸50米,其他三方均以城墙为起点,向外延伸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四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00米,整个城址呈长方形。
  二、后新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100000万平方米以内。
  三、三合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100000平方米以内
  四、西山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240000平方米以内
  五、沙田格勒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500000平方米以内
  六、钓鱼台遗址:
  总面积84000平方米以内为重点保护区,文物保护碑设立于北端,以保护碑的位置起,向北延伸200米,向南延伸1000米,向东延伸20米,向西延伸50米,整个遗址略呈长方形。
  七、腰屯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41000平方米以内。
  八、拉海遗址:
  重点保护区:总面积12500平方米以内
  九、夹沟遗址
  总面积33600平方米以内为重点保护区,文物保护碑立于北部土崖上。以保护碑位置算起,向北延伸2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东延伸140米,向西延伸100米。
  十、烟筒屯火车站俄式建筑
  以建筑本体面积为重点保护区。
  十一、前后代火车站俄式建筑
  以建筑本体面积为重点保护区。
  十二、高家火车站俄式建筑
  以建筑本体面积为重点保护区。
  十三、泰康火车站卫生院俄式建筑
  以建筑本体面积为重点保护区。
  十四、泰康火车站俄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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