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公布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杜政发〔2011〕31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二处古墓葬址、古城址和古石刻等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杜政办发〔1986〕36号)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第二批工业遗产、第三批文物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庆政办发〔2009〕50号)文件精神,我县有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其中4处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县、市级文物的保护,县政府决定将县、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附件:1.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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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山种羊场遗址
| 新石器时代
青铜时代
辽金时代
| 大山种羊场场部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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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官地遗址
| 青铜时代
| 他拉哈镇兴平村前官地屯西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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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哈拉海遗址
| 青铜
| 他拉哈镇安平村哈拉海屯西2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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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田格勒城址
| 辽金时代
| 胡吉吐莫镇好田格勒村北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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