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办理验资询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 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处)
北京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上线后,换取IC卡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需通过该系统办理。会计师事务所需到我外汇管理部办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登记,提供书面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系统中做过基本信息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为换取IC卡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验资询证,提供材料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现汇出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实物投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无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局业务专用章的进口报关单(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企业可提供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验原件);
5、商检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无形资产出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拟出资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报告;
5、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四、“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投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三来一补”企业转型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外国投资者出资实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验原件);
5、商检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书”;
6、进出口货物税务凭证;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