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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下放部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的通知


  附件二
  操作规程

项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将外籍员工获得的工资、福利补贴直接汇出境外

1.书面申请

2.外籍员工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省)等身份证明

3.劳务合同等雇佣证明

4.董事会确定的工资及福利补贴文件

5.就业证或专家证明

6.完税证明及税票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汇出境外的工资、福利补贴应为税后金额。

3.税前工资及福利补贴金额为纳税基数。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来自港澳台地区(省)的员工工资、福利补贴汇出可比照外籍员工办理。

向境外支付由境外母公司代垫的外籍员工工资、福利补贴

1.书面申请

2.外籍员工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省)等身份证明

3.劳务合同等雇佣证明

4.董事会确定的工资及福利补贴文件

5.代垫协议或支付通知

6.就业证或专家证明

7.完税证明及税票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汇出境外的工资、福利补贴应为税后金额。

3.税前工资及福利补贴金额为纳税基数。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的代垫合同可以凭经双方确认的从因特网下载的相关协议、支付通知等,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3.来自港澳台地区(省)的员工工资、福利补贴汇出可比照外籍员工办理。

向境外支付由境外母公司代垫的外籍员工在境外社会、医疗、养老等保险费用

1.书面申请

2.境外支付通知

3.外籍员工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省)等身份证明

4.劳务合同等雇佣证明

5.境外保险单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保险费用的发生时间应在劳务合同中雇佣外籍员工的有效时间之内。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可以凭经双方确认的从因特网下载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通知等,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3.来自港澳台地区(省)的员工工资、福利补贴汇出可比照外籍员工办理。

向境外支付由境外母公司代垫的员工海外差旅费、境外培训费

1.书面申请

2.境外支付通知

3.员工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

4.员工赴境外从事经营活动或参加培训的证明材料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境外差旅费、培训费的发生时间应同境外支付通知中列明的时间段一致。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可以凭经双方确认的从因特网下载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通知等,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向境外母公司支付本公司分摊的专利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技术引进费等

1.书面申请

2.分摊协议

3.境外支付通知

4.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外经贸部门核发的有效注册登记证明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可以凭经双方确认的从因特网下载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通知等,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向境外母公司支付本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等费用

1.书面申请

2.分摊协议

3.境外支付通知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1.可以从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可以凭经双方确认的从因特网下载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通知等,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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