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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2003年驻华商务机构外汇账户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2003年驻华商务机构外汇账户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在京驻华商务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2003年驻华商务机构外汇账户年检工作,现将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首席代表姓名及国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商登记证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派出企业名称、派出企业注册地、机构设立日期、业务范围。
  2、外汇账户开立情况。包括首次开立外汇账户时间、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备案表编号、账户备案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币种、账号、外汇账户变更情况。
  3、2002年度外汇账户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期初余额,本期收支发生额(应列明收入来源、支出用途及笔数),期末余额。
  4、外汇法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和办理开户手续,并按照外汇局核定的收支范围使用外汇账户;是否有擅自开立外汇账户的行为;有无出租、出借或串用外汇账户的行为;是否利用外汇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收付、保存或者转让外汇;是否将单位外汇以个人名义私存;有无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行为等。
  5、对于存在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外汇收支,须逐笔披露外汇收支的时间、金额、来源(用途)及收付款人等。

  附: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年检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年检表

  单位:万美元
单位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备案号 
 联系人 
账号及币种 
 
开户日期 备案日期 国别 首席代表 
外汇收支情况
外汇收入总额:外汇支出总额:
其中年初余额 其中结汇金额 
境外汇入 提现金额 
境内汇入 境内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支出  
其他收入 年末余额  
驻华机构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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