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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评比暂行办法

  4、对有关异常的数据进行必要的说明。缺少的扣1-5分;
  5、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缺少的扣1-5分。
  6、文字分析说明所引用的数据必须与报表中的数据一致。有差异的,发现一处扣1分。
  第八条 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占60分。决算报表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决算工作的要求,认真进行年终清理和决算审查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的得满分。否则按照以下规则扣分,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60分为止:
  1、表内有关联的数字是否一致;
  2、表间有关联的数字是否一致;
  3、上下年度间有关联的数字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在说明中解释清楚;
  4、表中的上下级拨借款数字是否准确;
  5、本级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决算数与本级预算部门决算数是否一致;
  6、纸质报表中的数字与数据库文件是否一致。
  第九条 报表格式的规范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占10分。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决算报表格式填列,各项数据、报表封面和表格内容完整、数字清晰齐全,装订整齐的地区得满分。否则按下列规则扣分,出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报表有无封面,封面是否按规定填写,印章是否齐全,是否装订成册;
  2、报表部分是否缺张少页;
  3、有无擅自更改报表格式;
  4、报表各项数据是否填列齐全;
  5、纸质报表是否统一使用A3纸打印。
  第十条 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占5分。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报送的地区得满分。否则按照迟到的时间迟报1天扣1分(纸质报表已寄出报表邮戳为准,通过EMAIL发送的电子数据以省厅实际收到为准),扣完5分为止,如果扣满5分,则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第三章 报表汇总

  第十一条 各县(市)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级决算报表电子版上报省厅,同时发送所在市。
  第十二条 各市财政部门应将市本级(含区)和所属县(市)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报表上报省厅,同时将审核调整后所属县(市)的报表一并上报省厅。由省厅就汇总报表对各市进行审核评分,在此基础上评选出8个获奖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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