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汕头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汕头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汕府〔2005〕1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文物古迹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批准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公布如下:
  蔡楚生故居(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集星村);
  秦牧故居(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观一村索铺巷39号);
  桂园(位于汕头市公园路23号后楼);
  永平酒楼旧址(位于汕头市永平路1号);
  汕头邮政总局大楼(俗称老安平邮电局,位于汕头市外马路24号);
  英国领事署旧址(位于汕头市濠江区石海旁路5号);
  孔安堂(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亭脚路西门头);
  永宁寨(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