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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5知识创新工程:依托高校,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形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中科院西安分院负责)

  6产业创新工程: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中科院西安分院负责)

  7产业支撑工程:加强产业聚集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省知识产权局等参加)

  8研究院建设工程: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建设和完善工程研究院,为产业发展提供系统化、集成化创新成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9产业联盟建设工程: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联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等参加)

  10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积极推进西安、宝鸡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创新型城市主导产业升级。(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1建立科研机构、高校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等参加)

  12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创造。(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参加)

  13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增加急需的专业学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制定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14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企业建立专利联盟。(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等参加)

  15加大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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