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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

  (二)年度计划
  1、2009年拟升级改造1家市区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4万平方米,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7.3%):
  第一农贸市场
  2、2010年拟升级改造9家市区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1.57万平方米,扣除2009年第一市场改造,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28.5%):
  第一农贸市场(拆旧建新) 第二农贸市场  第三农贸市场
  鸿港农贸市场 丹州小区农贸市场  金鸡岭农贸市场
  港华集贸市场  下洋田农贸市场 东河花园农贸市场。
  3、2011年拟升级改造9家乡镇一级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2.52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45.8%):
  丰兴隆农贸市场  榕根农贸市场  南边海农贸市场
  崖城镇中心集贸市场  海棠湾综合市场 羊栏农贸市场
  利群农贸市场 田独农贸市场 南滨农场农贸市场。
  4、2012年拟升级改造6家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56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10.2%):
  南新农场农贸市场 保港农贸市场 林旺农贸市场
  红沙农贸市场 回辉农贸市场 桶井农贸市场。
  5、2013年拟升级改造其余5家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45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8.2%):
  梅山农贸市场  南田农贸市场  安由农产品市场
  立才农场农贸市场  南岛农贸市场
  五、资金来源、补贴标准及测算
  (一)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先由企业自筹资金垫资进行升级改造,后由省、市按标准造价的40%给予补贴。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务运〔2008〕411号)要求,三亚市市区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造价进行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72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必须达到上述标准造价才能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标准造价的40%进行补贴,由省、市两级财政分担。其中,省财政负担30%,市财政负担70%,市财政负担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资金测算。全市29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总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农贸市场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乡镇农贸市场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总造价为5352万元。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务运〔2008〕411号)要求,按标准造价40%补贴,共需补贴资金2140.7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1206.4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89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约为642.2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374.4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267.8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约1498.5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844.5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625万元)。另外,市财政奖励启动资金623.5万元(其中启动资金290万,改造完成奖励资金290万,奖励责任单位29万,奖励主要负责人14.5万)具体补贴测算见下表:

  市区、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测算表

 

区域

年份

改造市场

数量 (个)

改造

面积

(万M2

农贸市场名称

改造资金估算(万元)

小计

省财政补贴(40%×30%)

市财政补贴(40%×70%)

 

 

2009年

1

0.4

第一农贸市场

520

62.4

145.6

2010年

9

(第一市场拆旧重建)

1.57

第一(拆旧建新)、第二、第三、鸿港、丹州、金鸡岭、港华、下洋田、东河花园

2037.7(扣除第一市场)

244.5(扣除第一市场)

570.5

(扣除第一市场)

2011年

3

0.43

丰兴隆、榕根、南边海、

565.5

67.8

158.3

 

 

2011年

6

2.09

崖城、海棠湾、田独、羊栏、利群、南滨

1504.8

180.6

426.3

2012年

6

0.56

林旺、保港、南新、红沙、回辉、桶井

403.2

48.3

112.8

2013年

6

0.45

梅山、南田、立才、

安由、南岛

324

38.9

90.7

 

合计

29

5.5

 

5352

642.2

1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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