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度计划
1、2009年拟升级改造1家市区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4万平方米,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7.3%):
第一农贸市场
2、2010年拟升级改造9家市区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1.57万平方米,扣除2009年第一市场改造,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28.5%):
第一农贸市场(拆旧建新) 第二农贸市场 第三农贸市场
鸿港农贸市场 丹州小区农贸市场 金鸡岭农贸市场
港华集贸市场 下洋田农贸市场 东河花园农贸市场。
3、2011年拟升级改造9家乡镇一级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2.52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45.8%):
丰兴隆农贸市场 榕根农贸市场 南边海农贸市场
崖城镇中心集贸市场 海棠湾综合市场 羊栏农贸市场
利群农贸市场 田独农贸市场 南滨农场农贸市场。
4、2012年拟升级改造6家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56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10.2%):
南新农场农贸市场 保港农贸市场 林旺农贸市场
红沙农贸市场 回辉农贸市场 桶井农贸市场。
5、2013年拟升级改造其余5家农贸市场(改造面积约0.45万平方米, 约占全市农贸市场总面积的8.2%):
梅山农贸市场 南田农贸市场 安由农产品市场
立才农场农贸市场 南岛农贸市场
五、资金来源、补贴标准及测算
(一)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先由企业自筹资金垫资进行升级改造,后由省、市按标准造价的40%给予补贴。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务运〔2008〕411号)要求,三亚市市区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造价进行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72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必须达到上述标准造价才能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标准造价的40%进行补贴,由省、市两级财政分担。其中,省财政负担30%,市财政负担70%,市财政负担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资金测算。全市29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总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农贸市场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乡镇农贸市场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总造价为5352万元。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务运〔2008〕411号)要求,按标准造价40%补贴,共需补贴资金2140.7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1206.4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89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约为642.2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374.4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267.8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约1498.5万元(市区农贸市场补贴资金844.5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补贴资金625万元)。另外,市财政奖励启动资金623.5万元(其中启动资金290万,改造完成奖励资金290万,奖励责任单位29万,奖励主要负责人14.5万)具体补贴测算见下表:
市区、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测算表
区域
| 年份
| 改造市场
数量 (个)
| 改造
面积
(万M2)
| 农贸市场名称
| 改造资金估算(万元)
|
小计
| 省财政补贴(40%×30%)
| 市财政补贴(40%×70%)
|
市
区
| 2009年
| 1
| 0.4
| 第一农贸市场
| 520
| 62.4
| 145.6
|
2010年
| 9
(第一市场拆旧重建)
| 1.57
| 第一(拆旧建新)、第二、第三、鸿港、丹州、金鸡岭、港华、下洋田、东河花园
| 2037.7(扣除第一市场)
| 244.5(扣除第一市场)
| 570.5
(扣除第一市场)
|
2011年
| 3
| 0.43
| 丰兴隆、榕根、南边海、
| 565.5
| 67.8
| 158.3
|
乡
镇
| 2011年
| 6
| 2.09
| 崖城、海棠湾、田独、羊栏、利群、南滨
| 1504.8
| 180.6
| 426.3
|
2012年
| 6
| 0.56
| 林旺、保港、南新、红沙、回辉、桶井
| 403.2
| 48.3
| 112.8
|
2013年
| 6
| 0.45
| 梅山、南田、立才、
安由、南岛
| 324
| 38.9
| 90.7
|
| 合计
| 29
| 5.5
|
| 5352
| 642.2
| 14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