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加快城市电网改造完善农村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办发〔2009〕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三亚电网建设步伐,提高电网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改善三亚投资环境,推动三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加快城市电网改造完善农村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第一副组长: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保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郑通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司朝起(三亚警备区后勤部副部长)
何世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玉新(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 跃(河东区工委书记)
林 海(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李 骥(海棠湾镇人民政府镇长、海棠湾管委会主任)
王昱正(田独镇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陈 阵(崖城镇委书记)
李开文(育才镇委书记)
黄泽波(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泽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电网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简化项目的审批手续,并做好项目推进的跟踪、服务及总协调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将电网建设规划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积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的规划选址、布点、线路走廊及施工许可等问题。
市监察局负责督察和落实工作,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协调情况进行检查。
市财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警备区后勤部、两区六镇要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配合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的用地报批、征地补偿、拆迁、施工环境保障等问题。
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我市城市电网改造、农村电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