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硬环境
进一步加快交通、通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招商引资硬环境。一是按照电力先行的原则,推进电源、电网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华能电厂二期的建设步伐,保证按期完工投产,加速推动华能海门电厂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立项开工,保证为汕头的经济建设提供充足的能源供应。二是加快交通发展。要按照建设经济强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以大交通、大港口、大物流的发展思路,加快主枢纽港、沿海铁路和高速公路等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运输枢纽站场建设,大力发展航空和海上运输,形成海港、空港两港齐头并进,比翼齐飞的格局和以港口为依托,公路为基础,铁路和高速公路为干线,海陆空各种运输方式紧密结合,运输快捷、高效、辐射范围广的综合运输体系。三是全面启动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大我市堤防的建设力度,加快潮阳、潮南、南澳水改工作的步伐。四是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物流运输业,不断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物流需求。
六、推进“大通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能
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汕头港广澳港区、珠池港区、潮阳港、南澳港等主要口岸及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潮阳港、南澳港一类口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快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对外开放;抓紧跟踪广澳港区对外开放的进展情况,争取尽快取得国务院的批复;加快完成汕头机场国际出发厅旅检流程布局改造工作。进一步深化口岸通关作业改革,实现“提前报关、提前报检、提前报验”。大力推进口岸联网和口岸查验监管手段现代化建设,加强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外经贸、税务、工商、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联网,逐步实现口岸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加工贸易深加工跨关区结转新模式,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工作,尽快建立加工贸易监管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加工贸易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加工贸易的发展速度。
七、加强各类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二是努力降低企业营商成本,规范路桥通行费以及各种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完善路桥收费“年票制”,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2005年起,对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均按照“收费从低”的原则,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征收。改革和调整堤围防护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具体由市物价部门牵头会同市水利、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出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研究制定。三是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以及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内容,供社会各方面监督。五是建立收费投诉监察机制,加大对涉及企业收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