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市财政从2005年至2007年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奖励金,用于对全市吸收内外资工作先进区县,市直部门和中央、省驻汕单位,吸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吸收内外资先进开发区,吸收内外资贡献突出招商顾问等的奖励;另外,市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招商活动、聘请招商引资顾问等。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外经贸局制定。
高新区、保税区、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建立、强化奖励机制,切实把招商引资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步伐
中心城区要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服务业项目和龙头项目,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大型企业投资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高新区要大力发展高新产业,加大高新技术孵化功能建设的力度,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速度;保税区要充分发挥保税功能,大力发展转口加工业和物流仓储业。澄海区要优先发展玩具制造业、工艺毛衫生产和“三高”农业。濠江区重点发展重化、船舶修造为主的临港工业。潮阳、潮南区重点发展针织服装、音像制品、文体用品、精细化工、保健品、特色效益农业等产业。南澳县要充分发挥海岛优势,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旅游经济以及海洋产业。积极推进三条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海洋经济以及农产品加工型工业,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汕头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区域经济体,提高带动和辐射能力。引导内外资投向石油化工、电子、医药、机械、环保、旅游、商贸流通业、“三高”农业、海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开创引资新方式,探索招商新模式,加强引资载体建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要充分发挥汕头的侨乡优势,打好“侨”牌,进一步强化以侨引资,实行“走出去”招商和“引进来”招商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构建政府监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网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推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探索新的招商模式。加强与港澳相关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商会之间的协作,共同搭建新的招商平台,借助港澳与世界各地经贸合作联系较为成熟的优势,拓展吸收内外资新来源。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在目前清理各类开发园区的基础上,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明确园区定位,使园区从综合园区向专业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园区招商引资主要载体作用。要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办好一批重点园区,使之成为招商引资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强汕头高新区、汕头保税区、澄海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澄海岭海工业园、南澳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潮阳经济开发试验区、金平民营科技园、广东省(汕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重点园区的建设,充分发挥这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的作用。加大工业园区的建设力度,解决吸收内外资用地较为紧张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