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汕府〔2005〕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
根据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等六部门关于《广东省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粤府督〔2005〕3号)、汕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市直有关部门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汕责任制发〔200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2005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汕府办通〔2005〕9号)精神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职能,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我市治理公路“三乱”的职责,巩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责任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为保证公路通行安全顺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年度考评制,巩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经得起上级对我市的明查暗访和年度检查考评。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组 长:罗仰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章万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张明新(市监察局副局长)
四、责任制方案
(一)市法制局(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
1、责任人
(1)第一责任人:章万多(市政府副秘书长、局长、市督察队队长)
(2)直接责任人:马天山(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