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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创建节能型成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一)重点行业。

  1.建材行业。我市建材行业数量多,工艺水平参差不齐。水泥行业要逐步限制和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等落后的生产工艺,积极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积极推广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和节能粉磨设备,鼓励对现有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玻璃行业要淘汰落后的垂直引上和平拉工艺,发展浮法工艺,积极推广炉窑保温和富氧燃烧等节能技术。

  2.化工行业。要鼓励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积极推广余能、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认真抓好以提高产品品质和降低消耗为目标的技术改造。

  3.冶金行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和高效化。大力提倡先进的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各项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和其它节能技术。

  4.建筑行业。新建建筑要大力推行节能技术设计标准,积极开展现有建筑物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中的利用,鼓励蓄冷、蓄热空调技术,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以及新型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的采用等。

  (二)重点工程。

  1.燃煤工业锅炉(炉窑)节能工程。我市在用燃煤工业锅炉有1000余台,平均单台容量4吨/时,年耗标准煤约500万吨,实际运行效率65%左右。 2005-2010年全市要实施工业锅炉改造工程:一是各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要规划发展集中供热,替代分散和小容量的工业锅炉;二是以循环流化床燃烧、粉煤燃烧等高效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使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年节约25万吨标准煤。

  2.机电系统节能工程。目前我市各类电机总容量为260万千瓦,实际运行效率比国外平均水平低10-30个百分点,节能潜力巨大。2005年-2010年期间,要重点推广高效电机、稀土永磁电机;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空压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控制技术,使机电运行效率提高 2个百分点,年节电约3.5亿千瓦时。

  3.建筑节能工程。2005-2010年,对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标准;强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结合城市改建,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改造面积25%。

  4.绿色照明工程。在2005-2010年期间,要在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市民住宅中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推广应用三基色荧光灯,限制使用白炽灯。要在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的比例,限制使用高压汞灯,禁用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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