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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的决定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的决定
(银党发〔2011〕43号)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银党发〔2008〕2号)精神,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13户企业为银川市第三批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企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励,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培育经营特色,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为全市商贸行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全市广大商贸企业要以争创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经营档次和综合水平,为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银川市第三批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名单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日

  银川市第三批商贸行业“小巨人”企业名单

  1、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灵武市国巨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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