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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加强土地规划、调查、登记等工作,夯实土地资源管理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了地籍信息系统和地籍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顺利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研究,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

  不断完善征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加大征地补偿费监管力度,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指导性意见》、《北京市征地补偿费征缴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统一了征地补偿协议内容。在市属基础设施工程、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采取了留地安置方式,在大望京城乡一体化试点以及一些储备项目中采取了实物补偿方式。全力解决我市农村地区征地拆迁难度大、成本高、进度迟缓等问题,出台了农民安置房“三定三限三结合”的政策。

  5.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用地

  “十一五”期间,我市努力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发势头。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拆除违法“大棚房”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944件,涉及土地面积4894公顷,其中结案3029件(含历年隐漏案件),涉及土地面积5616公顷。与此同时,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思路,探索建立执法“关口”前移的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全市通过土地动态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2794件,涉及土地面积2693公顷。

  二、“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土资源管理总体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承上启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时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重要时期;是完善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时期;是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时期。

  (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北京正处在“调结构、上水平”新的战略机遇期,是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的关键时期,是构建世界城市基本框架的起步时期。全市将着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合理调控人口增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以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整合聚集创新要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城市。

  (三)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一步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的关键时期。同时,北京资源环境紧约束、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基本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一是耕地总量持续减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违规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二是农村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城乡建设用地拓展空间主要依靠存量挖潜。三是土地储备开发的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宏观调控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尚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难、拆迁难、手续慢等问题尚待解决。五是生态涵养地区建设用地有增加趋势,土地生态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实施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整治需要更为完善和系统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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