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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河政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扩大社会保险,着力改善民生”这一主题,全面落实“一促五缓四降三补两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全力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继续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宜州市、都安县等11个县(市、区)2009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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