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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牧局关于2008年全州灾后农牧业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牧局关于2008年全州灾后农牧业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8〕3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农牧局《关于2008年全州灾后农牧业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关于2008年全州灾后农牧业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州农牧局  2008年6月5日)

  为及时开展我州农牧业遭受雪灾后的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08〕413号)和省农牧厅《关于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的要求,结合我州受雪灾情况,现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重点扶持受雪灾严重的河南、泽库两县和同仁县兰采乡、瓜什则乡、多哇乡及尖扎县尖扎滩乡恢复灾后牧业生产,提高抗灾能力。
  二、补助资金分配
  根据今年各县雪灾受灾程度和范围,灾后农牧业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重点补助重灾地区。全州共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泽库县140万元,河南县100万元,同仁县40万元,尖扎县20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畜暖棚修建。畜暖棚修建规模可根据建设户条件和需求进行建设,畜暖棚的建筑面积每栋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之间,最小不得低于80平方米,条件较好的地区或牧户按120平方米标准修建,建设技术规程按照《青海省畜用暖棚建设技术规程》进行建设,每栋畜暖棚国家补助2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户自筹。河南县建设任务45栋,其中,生态畜牧业试点村建设11栋、新牧区州级试点村南旗村20栋;泽库县建设任务56栋,建设重点地区为:宁秀乡、王家乡;同仁县建设任务19栋,建设重点地区为:爪什则乡、多哇乡;尖扎县建设任务10栋,建设重点地区为:尖扎滩乡。
  (二)购买生产母畜。对因雪灾造成牲畜死亡严重的少畜户、无畜户进行补助,购买生产母畜。原则上要求购买生产母羊,每只按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牧户自筹。购置任务为:河南县250只、泽库县575只,同仁县3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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