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或者经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应当向纳税人出具含有完税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作为车船税完税凭证。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月15日之前向其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解缴上月代收的车船税税款和滞纳金。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车船税涉税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车船税信息共享机制,并与地方税务机关互通应税车船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7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湖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 计税单位
| 年适用税额
| 备 注
|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 1.0升(含)以下的
| 每 辆
| 120元
| 核定载客人数
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元
|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720元
|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920元
|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3120元
|
4.0升以上的
| 4800元
|
商用车
| 客车
| 中型客车
| 每 辆
| 4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
以上20人以下
|
大型客车
| 600元
| 核定载客人数20人
(含)以上,包括电车
|
货 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
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挂车
| | 整备质量每吨
| 42元
|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
其他
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摩托车
| | 每 辆
| 36元
| |
船舶
| 机动
船舶
| 小于或等于200吨
| 净吨位每吨
| 3元
| 拖船、非机动驳船
分别按照机动船舶
税额的50%计算
|
201吨至2000吨
| 净吨位每吨
| 4元
|
2001吨至10000吨
| 净吨位每吨
| 5元
|
10001吨及其以上
| 净吨位每吨
| 6元
|
游艇
|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元
| |
艇身长度超过10米
但不超过18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900元
|
艇身长度超过18米
但不超过3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1300元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2000元
|
辅助动力帆艇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