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徐委办〔2011〕108号 2011年11月8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徐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保障徐州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徐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不断推动思想解放,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全市档案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得到较快提升。
--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较快发展。全市新建档案馆5座,其中建成3座,面积28700平方米,在建档案馆2座,面积15000平方米。“十一五”末,全市投入使用的档案馆面积达38866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22300平方米,增长134.61%。
--档案馆基础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断扩充馆藏,扩大利用。“十一五”末,馆藏档案资料680560卷(册),比“十五”末增加202050卷(册),增长42.22%;开放档案总量达125547卷,增加42075卷,增长50.41%。“十一五”期间,共接待查阅97982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293105卷(件、册),复印145125张。徐州市档案馆成为苏北首家国家一级档案馆,铜山区档案馆成为全省江北第一个国家二级档案馆,丰县档案馆成为全省江北第一个国家三级档案馆。
--全市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强化。《
徐州市档案条例》于2006年3月施行,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定期开展执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档案法制化进程。《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全面推行。“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认定基层档案工作省五星级24家,四星级17家,三星级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