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市场开拓,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建设湖南产品湘商营销网络,实施“湘品出湘”工程,提高湖南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提升湖南品牌的市场地位。“十二五”期间,依托湖南异地商会网络,进一步发挥湘商和湖南异地商会宣传湖南、投资湖南、服务湖南、营销湖南的作用,建立政会企联手、点线面联合、产供销联动,集信息、销售、服务于一体,高效实用的全国湘商营销网络。省内组建中小生产企业联盟,省外依托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湖南产品拓展中心,支持商会会员营销企业和其他营销企业扩销湖南产品。建立和完善湘商营销信息平台、服务网络和激励机制。通过湘商营销网络,扩大湖南名优特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国内市场销售额和占有率,引导相关生产企业及时获取市场信息,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科学调整产品结构,进而自觉融入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大局。积极支持湖南企业加大开拓国内市场力度,通过建设信息平台和湘商营销网络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大型经贸展会,展示湖南名优特新产品。积极鼓励湖南企业对外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推动湖南产品和要素输出。
(五)支持湘商发展。以“团结湘商、宣传湘商、服务湘商、发展湘商”为目标,大力打造湘商品牌,健全湖南异地商会网络,进一步发挥湘商和湖南异地商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1、加快商会建设步伐。引导湖南异地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商会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成为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建立健全商会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商会管理,打造一批影响力较大的湖南异地商会。完善以省级商会和商会协作区为骨干,覆盖全国、面向全球的湖南异地商会组织网络。在现有异地商会中加强专业(行业)分会建设。加强全国湘商协作区建设,形成湘商协作网络,搭建交流联谊平台,增进商会互动,共享社会资源,促成企业联合,实现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湘商。
2、充分发挥商会作用。通过商会向会员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传达政府意见要求;重视商会和湘商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充分发挥商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通过商会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会员企业的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商会的服务作用,引导商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湘商发展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支持商会创建服务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服务;做好会员企业的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商会与市州、县市区、园区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3、积极引导湘商回乡投资兴业。大力宣传省市、园区优惠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湖南异地商会及时跟进省内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合作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企业回湘投资,参与家乡建设。加大湘商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湘商投资项目,在用地、金融、重点项目、财税、政府采购、科技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
4、继续办好湘商大会。创新办会机制,进一步提升湖南经济合作洽谈会暨湘商大会的影响力。通过湘商大会,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创新办会方式,举办湖南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组织省内生产企业和省外湘商营销企业进行产销对接。
(六)加强对口支援,促进区域协调。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利用湖南异地商会网络和对口支援工作平台,积极推动我省企业参与新疆、西藏、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地的合作开发。科学利用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共同开拓区域内需市场,参与和促进当地社会公共服务,突出惠民生、促和谐、促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加大对三峡库区兴山县的支援力度。通过项目贴息、资助、奖励等方式,以开发性援助策略实现对口支援的互惠双赢。积极利用兴山县丰富的水电、矿产、旅游和林果特产品等资源优势,组织引导省内企业参与对口支援,进行开发性援助,尤其是利用库区政策优势和电价优势,吸引我省企业在当地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实现合作共赢。继续做好皂市、碗米坡库区对口支援后续工作。协调各支援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继续按照《对口支援皂市、碗米坡库区项目参考表》的结对安排,落实好承诺对口支援的项目资金,认真做好皂市、碗米坡库区移民后续扶持工作,努力提高库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水平。按照湘政办函〔2009〕125号文件要求,推动怀化托口库区对口支援工作。引导支援与受援双方建立更加牢固、亲密的对口支援关系。
|